德州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连续两年不合格可解聘

2017-12-26 11:08:39来源: 德州新闻网 作者:

  德州新闻网讯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在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等方面接受考核,并根据实际情况分为优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、不合格四个档次,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,用人单位按照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有关规定可以与其解除聘用合同。12月25日,记者从市委组织部获悉,根据全省要求,我市本月起执行《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》。

  根据办法,事业单位应当全面准确考核工作人员的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等方面,重点考核工作实绩。德,主要考核遵纪守法情况和在政治立场、思想政治素质、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、个人品德等方面的表现。能,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能力、业务水平以及管理、专业技术和技能水平的提高、知识更新、工作创新等情况。勤,主要考核工作责任心、工作态度、勤奋敬业精神、公共服务意识等方面的情况。绩,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,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、质量、效率,取得成果的水平,所产生的社会效益以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。廉,主要考核廉洁从业方面的表现。

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分为平时考核、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。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与出勤、遵守单位管理制度情况,完成日常工作任务、阶段工作目标情况及所产生的效益,服务对象的满意度等。平时考核由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。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,侧重考核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表现。一般在每年年末或者次年年初进行。聘期考核以年度考核为基础,侧重考核聘期任务目标完成情况。一般在聘期结束前一个月内进行。

  其中,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、不合格四个档次。如,管理岗位聘用人员不合格的标准为政治、业务素质较低,组织纪律较差,难以适应工作要求,或工作责任心不强,履行岗位职责差,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,或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廉洁从业方面存在严重不足。

  根据要求,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,不得增加薪级工资;按照有关规定核减绩效工资;按照降低1~2个岗位等级的原则调整到同类别或者其他类别的岗位;本年度不计算为现聘岗位(职员等级)的任职年限;一年内不得聘用到高于调整后所聘岗位等级的岗位;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,用人单位按照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有关规定可以与其解除聘用合同。(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潘晓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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